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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18: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議會去年5月臨時會上爆發議員打群架事件,受傷的國民黨籍縣議員劉淼松控告台聯黨籍議員潘長成、民進黨籍議員李世斌兩人傷害及妨害公務,檢方將潘、李提21點算牌教學-第6課 (算牌:一副牌賭戲)21點算牌教學-第12課 (賭場存活之道)起公訴後,屏東地院今天審結,法官認為潘、李2人行為未構成妨害公務,依傷害罪處潘成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李世斌則獲判無罪,均可上訴。去年5月11日議會殿堂上,國民黨籍議員劉淼松因程序問題與主持會議的同黨籍議長周典論爭執,劉怒摔水杯及會議資料退席,結果與潘長成起衝突,雙方大打出手,無黨籍議員盧文瑞、民進黨籍議員陳明達等人也加入戰局,場面混亂,在場議員忙著勸架,部份議員在混亂中掛彩,劉淼松事後戴著護頸圈到警局控告潘長成及李世斌施暴。潘長21點算牌教學-第15課 (調整策略:賭倍)成當時向檢警表示,他因為不滿劉淼松的舉動,為主持正義才毆打劉淼松,李世斌則喊冤,強調他是要勸劉淼松不要丟擲物品,他從頭到尾都沒碰到劉淼松。劉淼松向檢警指控是李世斌先抱住他,然後潘長成徒手毆打他,導致他臉部、頸部及背部挫傷。檢方調閱議場內監視畫面,發現劉淼松向主席台丟擲物品後,走向後方經過潘、李2人旁邊時,李先攔下劉並抓住劉的雙臂,潘長成即出右拳毆打劉的頭部,劉被李抓住欲反抗,結果3人重心不穩摔倒在地,其他議員忙著勸阻。檢方認為劉、潘、李3人為服務於縣議會的公務員,劉當時在執行議員職務,潘、李2人強暴行為侵害劉個人及公共法益,觸犯傷害及妨害公務2罪,潘、李2人行為雖有不該,但劉朝主席台丟擲物品的舉動亦屬不當,建議法官適當量刑。EC7CD9B93B1F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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